含山塔古路超速大货车撞翻三轮车致两人死亡_省交警总队通报多起交通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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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8时43分左右,驾驶员姚某军驾驶皖A46**1重型普通货车,沿226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含山县光大电厂路口处时,该车前部左侧与由南往西左转弯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右侧中部发生碰撞,致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石某玉及同车乘坐人员徐某明和韦某炏摔倒受伤,两车损坏。后徐某明和韦某炏经含山县人民医院抢救均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为当事人姚某军驾驶机动车在施工路段超速行驶,行经路口处时疏于观察,未能确保安全行驶,且所驾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当事人石某玉驾驶电动三轮车通过路口时未能确保安全,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近日,该案例出现在安徽省交警总队的《严重交通违法引发的肇事及处罚案例通报》中。该通报指出,近年来,我省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数量每年以近10%的增速持续增长,同时,道路交通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拥堵也成为社会管理的一大顽疾,尤其是“三超一疲劳”(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七类严重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损害。据统计,今年以来(截止到10月上旬),全省共查处超员12.8万余起,超速273万起,超载1.7万余起,疲劳驾驶5万余起,酒驾4万余起(其中醉驾6628起),毒驾85起。该通报还曝光了今年以来,因上述原因引发的部分典型交通事故、查处的交通违法案例,其中有几起就发生在含山周边,也许你也曾听说过。
交警提醒一、超员、超速、超载案例
案例一:2017年6月2日21时55分左右,张某广醉酒后驾驶皖FP9**3号小型轿车沿101省道由北向南超速(速度约为123-127Km/h)行驶至264KM+257M处时(事发地点限速60km/h),与同向行驶梁某驾驶的皖F82**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碰撞,造成张某广及同车乘车人张某扬当场死亡,两车损坏。
案例二:2017年6月26日8时43分左右,姚某军驾驶皖A46**1重型普通货车沿226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含山县光大电厂路口处时,该车前部左侧与由南往西左转弯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右侧中部发生碰撞,致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石某玉及同车乘坐人员徐某明和韦某炏摔倒受伤,两车损坏。后徐某明和韦某炏经含山县人民医院抢救均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主要原因为当事人姚某军驾驶机动车在施工路段超速行驶,行经路口处时疏于观察,未能确保安全行驶,且所驾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当事人石某玉驾驶电动三轮车通过路口时未能确保安全,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三:2017年10月3日9时许,固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湖中队在S304省道陈桥执法站开展“两客一危”车辆违法行为整治检查时,民警发现由西向东行驶的皖C64**6号中型普通客车车内站满乘客,经清点,核定载客19人实际载客36人,属严重超员。客车驾驶人蔡某(男,50岁),固镇县刘集镇人,其驾驶营运客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固镇县公安局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已于10月5日立案,10月8日被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2017年4月24日3时50分许,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镇二都村猫儿墩村民组曹某红(男,48岁,持C1E证)驾驶皖JCD**8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8人)沿省道103线由黄山区太平湖镇广阳驶往城区方向,行驶至省道103线217KM+880M处,因超速致车辆单方碰撞道路右侧路灯、警示墩后掉入道路南侧水塘中,造成车内7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案例五:2017年1月20日21时51分许,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浮溪花园张某(男,24岁,持C1E证)驾驶皖JB**98号小型轿车沿屯溪区华山路由老大桥方向往国际大酒店方向行驶,行驶至华山路民航售票处路段时,因超速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发生碰撞,造成2行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六:2017年2月12日12时45分许,朱某胜(男,42岁,持C1E证)驾驶皖BX**8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无为县高新大道自南往北行驶,行至7KM+500M路段处,因超速碰撞到迎面左转弯的伍某庆(男,78岁)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造成伍某庆及电动三轮车上乘坐人赵某姐、方某华受伤,伍某庆、赵某姐后经无为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七:2017年5月5日17时许,谢某福驾驶京N6**Z6号小型客车沿肥东县店忠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六长路交口时,遇费某俊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沿六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因超速行驶两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三轮车驾驶人费某俊及乘车人黄某菊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疲劳驾驶案例
案例一:2017年2月12日上午济广高速下行线743KM处一辆浙江牌照的越野车撞到高架桥上的缓冲水马,越野车车头损毁严重。经过询问,该车驾驶人因连续开车6小时在高度疲劳的状态下睡着,造成了车辆失控撞到路边的缓冲水马。
案例二:2017年9月6日上午,S22天潜高速上行线161KM加500M处,一货车驾驶人因当天凌晨4时从上海装货准备开往河南郑州,急于赶路且长时间驾驶未休息,车行至事发地,出现疲劳驾驶状态,在犯困的瞬间车辆突然失控,冲出行车道,侧面撞上高速边坡,造成车辆严重受损。
案例三:2017年8月23日早5时许,马鞍山市一出租车晚班驾驶员陈某,因连续驾驶,过度疲劳,车辆失控撞上该市雨山路瑞慈花园路段道路中间隔离护栏,车辆严重受损。经了解,该驾驶人于7月19日清晨同样因为疲劳驾驶发生撞毁护栏事故,该事故发生后逃逸。
案例四:2017年8月22日凌晨4时30分,驾驶员关某驾车从芜湖前往池州,途经铜陵某路段时,因睡眠不足,撞上路边大树,导致车辆侧翻。
案例五:2017年7月28日15时许,在铜陵市市区某路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轿车在行驶途中直接撞上前方正常行驶的大货车,事故导致轿车驾驶员方某及其车上两个孩子受轻伤。经过询问,方某从芜湖驾车来到铜陵,因为天气炎热,长时间驾车头昏脑胀,反应迟钝,不小心发生追尾,交警认定方某负该起事故全责。
三、酒驾、醉驾案例
截至10月10日,今年全省共发生涉及酒驾、醉驾的较大交通事故9起,共造成29人死亡。
案例一:2017年2月20日凌晨4时30分许,涡阳县驾驶人罗某钧(醉酒)驾驶皖AH**14号小型客车,行驶至涡阳县开发区境内省道202线与华都大道交叉路口时,与山东省莒县驾驶人张某坤驾驶的鲁LE**56、鲁L**97重型半挂车发生相撞,造成皖AH**14号牌小型客车上驾乘人员5人死亡、1人受伤。
案例二:2017年10月1日21时15分许,魏某琳(酒后)驾驶苏N2**18大众牌轿车沿泗县山头镇找沟村找沟街南北水泥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杨在文家门口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王某勤驾驶的“凯利克”牌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乘车人戈某彩、宋某秀两人当场死亡,王某勤受伤后经泗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2017年10月6日12时20分许,曹某维驾驶苏A1**83号雪佛兰牌轿车沿X052县道由西北向东南方向行驶至马宅庄路段,侧滑翻入路南水沟内,造成驾驶人及乘客共三人死亡。经事后对驾驶人进行血样酒精检验,乙醇含量为133.4mg/100ml,属醉酒驾驶。
四、毒驾案例
案例一:2017年6月20日,马鞍山交警通过视频侦查系统发现,一辆皖EJ1***号牌小型车涉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且该车还存在数十起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车辆拦截后,民警在检查询问中发现驾驶人徐某存在毒驾嫌疑,经核查,徐某有多年吸毒史,2014年就曾因吸毒被芜湖警方查处,2017年先后两次在马鞍山市吸毒被处理,目前仍在取保候审中。经对驾驶人徐某进行吸毒检测,结果为阳性,徐某涉嫌毒驾。
案例二:2017年3月,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在对驾驶人孙某询问的过程中,发现孙某精神亢奋、神情异常,怀疑其有吸毒的可能。经对其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孙某因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及吸毒的违法行为,被合并处行政拘留十四日,罚款5000元,同时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三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案例三:2017年7月18日晚8时许,马鞍山高速交警在马鞍山南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夜间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银色的江淮牌小轿车行驶缓慢,走走停停,举动异常。经拦截检查,在该车副驾驶的手套箱内发现了一套吸毒工具,车辆上两人移交所属佳山乡派出所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且二人均有吸毒史。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和交通参与者以上述案例为戒,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珍爱生命,敬畏法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车辆,平安畅通出行,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转自马鞍山市公安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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